深圳新闻网2023年9月1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德群)昨日重磅发布的《深圳市关于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显示,深圳重点聚焦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平台和项目,在产业基础建设、产业链提升及融合发展、产业生态发展等方面予以支持,单项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资助。该措施自2023年9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突破重点材料领域发展瓶颈
《若干措施》提出,突破重点材料领域发展瓶颈,具体包括7个方面:支持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应用,支持围绕电子信息材料开展定向攻关,支持建设芯片制造封装、新型显示、高端通讯器件等领域关键材料测试验证平台,支持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在先进金属材料领域建设高端研究机构,支持高分子材料分子设计和规模化制备工艺研究,营造前沿新材料技术概念验证生态系统。
记者注意到,围绕电化学储能、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材料提出的更高要求,重点支持钙钛矿材料、固态电解质、金属锂负极材料、硫化物正极材料等下一代高性能新能源材料的研发与应用,灵活采用“里程碑式资助”“赛马式资助”“揭榜挂帅式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同时,优化材料攻关机制,定期向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网络与通信等下游应用领域龙头企业征集关键核心材料攻关需求,形成重点电子信息材料技术攻关清单,支持上游材料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清单内重点材料开展定向攻关,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面向我市新材料企业提供相关材料研发、验证和改进服务符合要求的测试验证平台建设及运营,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重点聚焦植介入治疗器械及关键原材料、组织工程材料、组织修复材料等生物医用材料,支持材料生产研发单位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联合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共同开展相关材料研发,对依托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类、示范应用类项目的,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资助”方式,按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
《若干措施》提到,鼓励高水平科研院所、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在我市建设先进金属材料国际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机构,采用市区联动方式,在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鼓励具备领先优势的单位向产业链上游高附加值原材料环节延伸,重点在电子化学品、高性能膜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等领域突破一批高度依赖进口、高附加值的上游原材料,对开展上述研究的,按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助,并优先在具备条件的专业园区内予以场地支持。
打造材料科技创新发展高地
“打造材料科技创新发展高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推动材料科学和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发展,完善新材料领域创新载体体系建设,建立新材料领域科技研发长效支持机制,强化大科学装置集群对新材料产业支撑作用。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新材料企业及研究机构以材料信息学为背景,结合人工智能、计算物理、高通量实验和计算等,围绕材料正向预测、反向设计等功能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对相关项目予以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并在算力资源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并依托创新中心实施平台建设、技术研发、示范应用等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或省级立项支持的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获得国家、省高技术产业项目支持的,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
推动新材料集群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新材料集群高质量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引进领先企业及团队优化产业链布局,支持开展关键环节提升和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实施新材料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加速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供应链导入进程,培育新材料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
围绕湿电子化学品、有机发光材料、衬底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等新材料薄弱环节,支持引进国内外领先企业、机构及团队在我市落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助;对具有重大促进和产业支撑作用的,可视情况实行“一企一策”,报市政府审定;支持聚焦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用、先进金属、高分子、绿色建材、前沿新材料等我市重点新材料领域关键瓶颈,组织实施突破主要性能指标、对产业发展起支撑作用的新材料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同时,支持二维材料、燃料电池材料、3D打印材料、微纳米材料与器件等新型材料开展科研成果二次开发和中试放大试验,加快工艺、技术、产品高效转化,按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新能源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用材料、先进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重点发展领域具备技术先进性的新产品开展产业化项目,按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次保险补偿项目。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我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按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完善材料产业配套服务体系
《若干措施》就完善材料产业配套服务体系提出,支持专业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完善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推进建立统一的新材料检测和认证标准,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新材料产业。
比如,支持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及我市认定的飞地经济合作园区,高水平、高标准打造专业化工园区,集中建设危化品储运、废物废水废气集中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支持光明、宝安、龙岗、坪山等区结合空间布局要求,突出产业基础优势,打造一批配套完善、特色鲜明的新材料产业园区;支持新材料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采用“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模式,将生产制造环节落户至我市认定的飞地经济合作园区,探索将深圳部分惠企政策延伸至飞地园区入驻企业。
同时,重点围绕新材料产业供需对接、技术交流合作、产业资源共享等方面需求,建设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举办新材料行业的高端展会、论坛、会议等活动;单个平台或活动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围绕重点新材料领域组建市级中小试基地,经认定后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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