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er请注意!深圳电动车新规今日起实施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11-01 10:3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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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1日讯(记者 程熙 曹园芳 实习生 吴远河)坪山er注意啦,深圳电动车新规今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规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除对车辆停放有规定外,深圳还规定了电动车的其他违章处罚标准,包括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在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的区域时段通行、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都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编辑:杨涛 实习生吴如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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