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0号)
《关于接受陈银定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已由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月16日
关于接受陈银定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银定辞去坪山区二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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