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坪山人大
发布日期:2024-01-25 18:50
坪山新闻网
分享:

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1月24日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廖澍华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创新坪山、未来之城”新篇章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区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更好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依法履行职权,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坪山人大实践”,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坪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程熙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安卓版)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苹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