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27日讯(记者 宫雨婷)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维护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合法权益,深圳市坪山区印发了《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新闻网记者专访了坪山区副区长金良富,就《管理办法》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坪山区此次印发《坪山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目标任务又是哪些呢?
金良富:深圳在城市化过程中,为保障社区可持续发展,陆续划定了一定数量的非农建设用地,其中坪山辖区范围内共划定非农建设用地729宗,总用地面积约460万平方米。
2015年,原坪山新区出台了《坪山新区非农建设用地城市化后续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了非农建设用地管理无策可依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加强了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和使用。但在坪山新区升格建制为坪山区后,坪山的战略定位和城市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在“双区建设”的驱动下,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城市规划实施和非农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继续沿用此前的《暂行办法》已不再满足我区当前的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后续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坪山区城市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建议,修订完善了《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在符合相关上位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权益。通过优化城市化非农建设用地的后续管理,拓宽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方式,提高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效益,推动坪山城市建设的同时积极维护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记者:此次修订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新旧政策差异有哪些呢?
金良富:本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基本内容,包括目的依据、总体原则、管理对象、管理内容及职责分工;二是后续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申报要求、指标划定原则和基本要求、范围调整和指标悬空、土地用途调整和开发、指标分割、指标参与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其他社区合法用地参与城市更新、占用国有土地;三是后续管理的相关附则,包括公示公告、异议处理、名词解释及时效性规定。
新旧政策差异主要在审批程序、职责分工、范围调整要求、指标打折等方面。一是简化了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创新公建指标、统建用地及社区其他合法用地参与更新项目,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优化非农建设用地与合法用地重叠的处置方案,切实保障社区集体合法权益;四是调整空地调入城市更新项目比例,推动非农建设用地高效利用。
记者:非农建设用地管理事项申报有哪些要求?
金良富:股份公司就非农建设用地的划定、落实、调整、分割等事项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股份公司应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及入市交易实施过程中落实市、区关于社区股份公司集体资产处置有关要求。
记者:有网友比较关注非农建设用地用途如何调整?希望您能解答一下!
金良富:感谢网友们对我们政策的关注。计入非农建设用地工商指标的工业、工商用途的非农建设用地,属于未建空地的,按现行规划调整为商业、居住用途的,工业用地按30%折算为商业或居住用地,工商用地按65%折算为商业或居住用地。该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超过4.5的部分,全部建设保障性住房。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安卓版)
扫码下载坪山发布APP(苹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