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近期选举11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
现予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26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选举11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的决定
(2024年7月26日深圳市坪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名额为173名,目前实有代表154名,缺额19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坪山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一、同意选举11名坪山区二届人大代表。
二、授权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按照《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主持代表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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