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起至1月17日
深圳进入一年一度的
“两会时间”!
政协委员们关注的
都是当下深圳的各类民生热点
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深圳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今日开幕
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作《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11日政协分组讨论会场上
首先出现的最热话题
莫过于
共享单车
到今年年底
深圳的共享单车将超20万辆
如同当初的网约车一样
骑共享单车成为一种潮流
深圳的街头巷尾被共享单车“攻陷”
但随着巨量共享单车涌进深圳
一下子暴露出城市对于单车公共配套的短板
以及人性里的一些缺点……
单车被虐的N种姿势:绑架、毁容
根据小蓝单车运营公司的相关统计,目前深圳共投放了小蓝单车3万辆,其中竟有600辆单车不同程度遭到破坏,占了2%。这种情况经常碰到——
▲深圳福龙路天桥下,一辆小鸣单车零件被折光,只剩车架。
摩拜公司也称,每个月都有不少车遭到花式被虐“待遇”:有的是小零件被盗走,有的车篓、座包被强拆,有的甚至被喷涂改色大变样……招式真的一个比一个狠!
摩拜单车伤痕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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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郑沛翊在招商局广场拍的一幕,并发微博感慨到:作为一个摩拜客在路上目睹了这一幕有点心塞,这么便民的措施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吗??
1月4日早上,深圳南山区铜古路、申平山路之间不到1公里的距离出现了5辆被故意损坏的共享单车。图为车把被扭残的共享单车。
看到这些现象时,深圳网友史先生不禁困惑:为啥在素养不低的一线城市,竟然会有人干这样的事情,“这种行为真的让人很气愤!”
还有网友直接骑回家
当自己私家车了
不仅仅是深圳。2017年1月10日,网友爆料称海珠区康乐村的康乐涌有一定数量的共享单车被扔进河中。记者走访康乐涌发现,13辆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被扔进河涌中,直到下午在环卫工人的协助下,将部分的单车打捞上岸。记者 黎湛均 摄
行车之难:骑自行车迷失在立交
这么多共享单车上路,是否意味着新单车时代,深圳已准备好了?欧阳煦是深圳罗湖家园网义工骑行队的队员之一,欧阳煦曾计算过发现骑车上班更省时间,不过高峰期骑到梅林关就傻眼了,现只能骑机动车道,在立交桥上险象环生,感觉“进行了一次探险,以后再也不敢了”,而且混行中自行车是骑不快的。
“穿行立交特别费时,开车一秒就过去了,可骑自行车却要绕10分钟乃至更长时间。”欧阳煦曾从彩田路经过天威公司附近的立交去莲花山,结果在立交下面转悠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路,最后还是在一路人的指点下才摆脱困扰。 “所有的指示牌都是给机动车的,第一次骑自行车出行,好像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
罗湖区绿色出行志愿者协会会长廖阳飞表示,他在深圳骑行经常遭遇被逼进快车道的困境,“深圳这么大的城市,连条像样的自行车绿道网络都没有,是很不光彩的。目前政府可能对自行车道还不够上心。上心的话,在大道路旁辟出一条一两米宽的绿道难度不大”。
停车之乱:深圳湾公园已被“攻占”
按照规则,共享单车应该出现的地方是“路边白线或停车架”,如果缺少这两项设施,可停放在不阻碍交通的空旷区域或路边其他单车聚集停放区域。不过车辆数量越来越多,不少共享单车早已“错位”停放。
今日两会政协分组讨论上,深圳政协委员王晓明称:以深圳湾公园为例,随着大量共享单车的蜂拥而入,已成为共享单车“重灾区”。目前投放到深圳湾公园的共享单车在5000辆以上,而且还有愈演愈烈趋势, 几乎呈现出一种失控状态。
深圳湾公园出现大量共享单车,已经严重影响了园内的交通
深圳政协委员王晓明还列出共享单车四宗罪——
1,大量占用公园园道。深圳湾绿道、人行观光道、巡逻道被共享单车占据,使原本不宽的道路更加拥堵。
2、破坏绿地和植物。大量单车随意停放在绿地上,更有甚者,直接扔在灌木丛中,对公园的植被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影响。
3、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公园内共享单车随处停放,占用道路,游客在游园时,被刮碰、被撞倒的案例屡见不鲜,公园接到大量投诉。
4、严重影响滨海城市窗口形象。深圳湾公园是展现深圳建设成就的一张靓丽的名片。但几千辆单车乱停放在公园内,景观已不复存在, 深圳湾公园已成为共享单车的最大停车场。
停放在深圳湾公园里的单车。
除了深圳湾公园等一些市政公园以外,共享单车失控投放、无序停放在城市干道、城市广场、绿道、地铁出入口、居住小区、道路绿化带等地方随处可见,不仅损害城市的景观,更破坏了深圳市的城市形象。 共享单车由原本的“一景”变成了现在的“一乱”。
深圳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取消了慢行系统,由此产生的自行车与行人、机动车抢道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们兴高采烈地骑着自行车,与行人和机动车抢着道,如此滑稽的现象就发生在深圳这座国际化大都市里。”一位网友发帖吐槽道。
今日两会上委员呼吁:主管部门该管管了!
在今日政协分组讨论上,深圳市政协委员崔军提到,在共享单车问题上,深圳应创新立法模式,深圳有特区立法权,在不违背上位法基础上可以有所创新。
今日政协委员小组讨论现场,共享单车成为热点话题。
深圳市政协委员崔军:新生事物出来就会遇到既得利益者反对,以共享单车为例,就触及到既得利益者利益,包括黑的、黑摩、公园里租赁单车的,都会反对,阻止新生事物的发展。
关键是立法机关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首先要鼓励它、支持它、保护它,然后才是规范它。不去支持它,保护它,可能新生事物刚出生就夭折了。因此,深圳立法思维要有新的模式,要有进一步发展。
深圳市政协委员王晓明: 市政府要尽快研究,确定共享单车的主管部门,明确职责。主管部门要对全市或一个区域可容纳的共享单车数进行科学测算,建立审批制度,以保障共享单车的有序、健康发展。
政协委员提出以下对策
主管部门要联合市法制办尽快研究制定《共享单车管理条例》,并通过市人大颁布实施,赋予相关部门(如市容管理部门、公园管理单位,小区物业管理处等)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要统筹规划,划定共享单车相对集中而又方便快捷的停放点或停放区域,严禁随处乱停乱放。
对共享单车使用者乱停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记者 张小玲 陈荣梅 摄影 记者陈文才